《艾笛的永生契約》

當代奇幻大師傾心盛讚:
「由不可思議的概念構想勾起的美妙遐思。」──尼爾‧蓋曼
「一段萬花筒般令人目眩神迷的冒險,橫跨許多個充滿愛、失落、藝術與戰爭的世紀」──娜歐蜜‧諾維克
當人生無限漫長精采,卻不能在世界上留下痕跡,
當你享有永恆的自由,卻無法進入任何人的記憶,
你,該如何證明自己存在過?

✴橫跨主流文學X奇幻小說X催淚療癒的暢銷奇蹟:
《紐約時報》暢銷書排行榜連續在榜43週
全美年度銷售量突破1,000,000冊

作家/少女老王、圖文作家/肉蟻小姐、作家&私人圖書館「櫞椛文庫」館長/林廷璋、啟明出版社長/林聖修、小說家/邱常婷、文學翻譯評論工作者/黃筱茵、小說家/劉芷妤、青鳥書店創辦人& VERSE副社長/蔡瑞珊
──感動推薦


✴故事簡介✴

「我把妳想要的東西給了妳:
時間,永無止盡的時間,沒有限制的人生。
沒有比這更加自由的事了,妳可以自由自在,永遠獨行於這個世界。」

十八世紀的法國女孩艾笛‧拉胡充滿好奇心與冒險精神,守舊落後的小鎮鄰人和親生父母卻只知逼迫她結婚生子、庸碌一生。她在心裡悄悄祈求自由,但回應她禱告的卻不是上帝或聖母,而是名為路克的古老黑暗之神,要她以靈魂為交易條件,簽下一份宛若美夢成真的契約:她可以脫離家鄉束縛、獨立生活而不受傷病侵襲,甚至能長生不老,擁有無限的自由和時間去探索世界。

然而,魔鬼的交易總是暗藏玄機,這份契約要艾笛付出的真正代價,是陷入永遠的孤寂。她固然不再受到約束與管控,不受制於任何人對她的企圖或期待,但她與周遭世界的每一絲連繫都被斬斷,更終將被每一個人忘記──不但家人和朋友再也不認得她,新認識的人也會在她離開眼前之後完全遺忘她的存在。

艾笛如同幽魂一般在人世間流浪,儘管路克認為無盡的寂寞會驅使她自願結束已經形同折磨的永生,但她依然頑強地堅持了三百年的歲月,經歷戰爭與革命、橫跨海洋與大陸,不斷嘗試突破契約的限制,想在世界上留下些許足跡、想被人記住,卻始終無法真正得償所願。

到了二○一四年的紐約,艾笛走進一家書店,店員亨利發現她順手摸走一本希臘文版的《奧德賽》,但一時心軟把書送給了她。隔天艾笛回到店裡,理應忘記她曾經來過的亨利,竟對她說出了她漫長生涯中朝思暮想的四個字:

「我記得妳。」

難道是契約裡終究存在著漏洞?或者,也許亨利就是命定的詛咒破解者?艾笛想不出答案,只沉浸在終於被人記得的感動之中。三百歲的她和三十歲的他,開始了一場不可能的愛戀。艾笛原本註定被遺忘的漫長人生,從此開始化為他們兩人刻骨銘心的故事。

但為什麼唯有亨利能夠保有對她的記憶?
想和亨利坦白一切的艾笛,會得到他怎麼樣的回應?
仍在等待將艾笛徹底推入永恆黑暗的路克,又將如何出手干預…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