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YJ朴有天要結婚了?!將於秋天和女友簽下百年合約

女孩的心動發現

Search

tags
Follow Us _
Follow Us _
service4n@niusnews.com
110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189號13樓之3
@2026 niusnews

天天妞一下,天天好心情

天天妞一下,天天好心情
service4n@niusnews.com
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43號11樓
@2026 niusnews

JYJ朴有天要結婚了?!將於秋天和女友簽下百年合約

JYJ朴有天要結婚了?!將於秋天和女友簽下百年合約 JYJ、朴有天、結婚、圈外女友、退伍、秋天、男神
share

JYJ將於秋天結婚,對象是位圈外人士!(妞編輯震驚臉)

source: edaily

 

 

source: facebook

source: facebook

根據韓國媒體的報導:「朴有天與女友於今年初才由朋友關係發展成為戀人關係~據了解,女友陪伴有天度過低潮,也在身邊適時的給予信賴與安慰,在最近做出了結婚的決定!」

 

 

source: facebook

而婚期訂在秋天是因為,朴有天將於8月26日退伍,隨後就會跟女友舉行婚禮,並且這也將是JYJ首位步入禮堂的成員。

 

 

source: starnews

另外,所屬公司C-JeS出面確認消息:「 是的。不過结婚還沒有具體計畫,除了新聞報導外,還不能告知其他相關內容。」(是的~是的~是的~在腦海裡無限重複中)

 

 

source: facebook

所以有天哥哥是真的要結婚了?!(整個粉絲圈大地震)雖然很難過,但妞編輯也是真心祝福有天~希望他幸福快樂!(含淚跑走)

 

share
AiNA THE END首次亞巡連兩天嗨翻台北!全場合唱〈革命道中〉氣氛炸裂,中文高喊:一起掀起革命
AiNA THE END首次亞巡連兩天嗨翻台北!全場合唱〈革命道中〉氣氛炸裂,中文高喊:一起掀起革命 AiNATHEEND、AiNATHEEND革命道中、AiNATHEEND亞巡、AiNATHEEND台北演唱會、AiNATHEEND台灣
share
心動瞬間_

真的好圈粉!

日本實力派歌姬 AiNA THE END 先前因來台參加《大港開唱》掀起旋風,憑藉極具爆發力的歌聲與舞台魅力圈粉無數。日前,她再度來台舉辦首次的亞洲巡演「AiNA THE END LIVE TOUR 2026 - PICNIC -」,更將台北選為海外最終站。不只門票在開賣4小時內火速完售,追加場次也同樣秒殺,驚人人氣完全藏不住!

 

目錄

 

AiNA THE END 2026亞巡台北場回顧

被封為「小貓妖精」的 AiNA THE END,於5月11日、12日在 Legacy Taipei 舉辦一連兩場亞巡演唱會。本次巡演橫跨八座城市,除首爾、曼谷、台北之外,也包含日本多地。如今,這趟海外巡演也正式於台北圓滿落幕。

 

 

 

全場合唱〈革命道中〉氣氛嗨炸

演唱會一開場,AiNA THE END 就用標準的中文「大家好~!!我是AiNA THE END!」向台下粉絲問候,瞬間點燃了全場的熱情!當她演唱到去年成功打入「Billboard Global 200」榜單的代表作〈革命道中 - On The Way〉時,更用中文熱情高喊:「台北~今天可以一起掀起革命嗎!!!」全場觀眾立刻大聲合唱,將氣氛帶到最高點。

 

 

 

航海王最新主題曲台灣首唱

在演唱會的尾聲,她也帶來了動畫《ONE PIECE 航海王》艾爾巴夫篇的最新片頭主題曲〈Luminous〉。在她極具穿透力的歌聲渲染下,全場爆發熱烈歡呼與掌聲,為這場精彩的台北公演劃下完美句點。

 

 

 

AiNA THE END《Luminous》實體CD單曲發行

演唱會後還有一個讓人尖叫的好消息!目前已經在數位平台上架的新曲〈Luminous〉,確定將於日本時間7月8日發行實體CD單曲,這張單曲除收錄作為動畫《ONE PIECE 航海王》片頭主題曲的〈Luminous〉之外,還包含 MV 及特典影像,更多詳細資訊可至官方網站(傳送門)查看。

 

 

 

source:avex taiwan、大峡典人

 

share
妞活動 _
贊助商廣告
贊助商廣告
latest news _
latest
READ MORE
New Member_
加入會員
歡迎使用fb帳號直接註冊加入會員。提醒您,別忘了驗證您的手機號碼,才擁有妞活動抽獎資格唷!
同意收到妞新聞電子報
已了解並同意 妞新聞會員權益聲明與隱私權條款
妞會員註冊
FACEBOOK快速註冊
粉墨誌女生研究室
Q.
姓名:
Email:
生日:西元
性別:
*請務必確認個人抽獎資料之正確性,若資料不全或錯誤,致無法核對、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下一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