兔兔是用來寵的不是吃的!包圍系暖冬兔兔插畫

女孩的心動發現

Search

tags
Follow Us _
Follow Us _
service4n@niusnews.com
110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189號13樓之3
@2026 niusnews

天天妞一下,天天好心情

天天妞一下,天天好心情
service4n@niusnews.com
110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189號13樓之3
@2026 niusnews

兔兔是用來寵的不是吃的!包圍系暖冬兔兔插畫

兔兔是用來寵的不是吃的!包圍系暖冬兔兔插畫  Schinako、兔、皮草、可愛、插畫、藝術
share

動物皮草相關新聞層出不窮,前陣子「裝死兔」吊飾是使用真皮草的新聞引起一陣沸沸揚揚,兔子繁殖力強在市場上供過於需,更有著皮草賤賣的狀況,因此許多廉價的商品很可能都是真兔毛,殘忍現實令人唏噓。

Source:giphy

 

 

source:youtube

想起《撒嬌女人最好命》中隋棠一臉悲愴地哭喊著:「兔兔這麼可愛,怎麼可以吃兔兔!?」雖然娛樂效果十足,卻也說中許多人的心聲。今天妞編輯就要介紹一名兔癡插畫家,看他的作品就像親臨「兔叢」,除了療癒還是療癒。

 

 

日本插畫家Schinako (しなこ)現居福島,和丈夫與寵物兔Blanc過著平凡溫暖的生活,插畫中總是可以出現滿滿的兔兔。

 

 

兔的海~~~

 

 

兔兔雖然溫和,但好奇心跟調皮功力也是不能小瞧。

 

 

Schinako習慣使用的創作媒材是壓克力顏料,這讓他的作品比起清透浪漫的水彩更有種生活的厚實與溫度,色調帶有溫柔的視覺。

 

 

有時候心情不好只想靠在兔兔身上發呆…

 

 

就讓我被兔兔淹沒吧~~

 

 

想玩這盤兔兔西洋棋!

 

 

看完Schinako的創作是不是覺得心底暖暖的呢?喜歡Schinako風格的朋友,他也有出LINE貼圖喔!

 

 

Source: schinako-instagram

share
《排球少年》劇場版兩大續作2027登場!小巨人之爭揭開序幕,梟谷vs狢坂「八強戰」熱血開打
《排球少年》劇場版兩大續作2027登場!小巨人之爭揭開序幕,梟谷vs狢坂「八強戰」熱血開打 排球少年、排球少年劇場版、排球少年動畫、排球少年新作、排球少年續作、日向翔陽、星海光來、排球少年小巨人、排球少年怪物們的去向
share
心動瞬間_

尖叫!

排民們引頸期盼的時刻終於要來了!日本人氣動漫《排球少年!!》在宣布劇場版續集及全新電視動畫確定製作之後,官方特別在8月19日「排球少年日」公開最新情報。不僅釋出《劇場版 排球少年!! VS 小巨人》的超帥視覺圖,特別篇《排球少年!! 怪物們的去向》也公開最新動作PV,光是看到預告就讓人感到熱血沸騰!

 

目錄

 

《排球少年!! VS 小巨人》強敵對決視覺圖曝光

source:アニメ「ハイキュー!!」@X

在《劇場版 排球少年!! VS 小巨人》中,烏野高校將迎戰強敵鷗台高校,而日向翔陽也將與同樣被稱為「小巨人」的星海光來正面交鋒。最新視覺圖以春高比賽會場「東京體育館」為背景,描繪日向與星海站在球場上彼此對視的瞬間,兩位「小巨人」之間的激烈對決也正式拉開序幕。

 

 

 

特別篇《排球少年!! 怪物們的去向》最新PV釋出

source:YT

source:YT

source:YT

備受期待的特別篇動畫《排球少年!! 怪物們的去向》,則將聚焦梟谷學園高校與狢坂高校的關鍵「八強之戰」。由木兔光太郎率領的梟谷,將對上擁有怪物級王牌桐生八坐鎮的狢坂!最新公開的30秒動作 PV 中,可以看到兩位全國頂尖王牌展開激烈對決,強力扣球一來一往、毫不退讓,充滿火藥味的攻防戰看得人熱血沸騰!

 

 

 

《排球少年!! 》劇場版續作2027登場

source:アニメ「ハイキュー!!」@X

繼《劇場版 排球少年!! 垃圾場的決戰》後,排民們熟悉的導演「滿仲勸」也將持續擔任新作的導演與劇本創作,動畫製作則同樣交由 Production I.G 負責。目前《劇場版排球少年!!VS 小巨人》及《排球少年!!怪物們的去向》都已確定於2027年推出,排民們準備好迎接這兩場戰役的到來了嗎?

 

 
share
妞活動 _
贊助商廣告
贊助商廣告
latest news _
latest
READ MORE
New Member_
加入會員
歡迎使用fb帳號直接註冊加入會員。提醒您,別忘了驗證您的手機號碼,才擁有妞活動抽獎資格唷!
同意收到妞新聞電子報
已了解並同意 妞新聞會員權益聲明與隱私權條款
妞會員註冊
FACEBOOK快速註冊
粉墨誌女生研究室
Q.
姓名:
Email:
生日:西元
性別:
*請務必確認個人抽獎資料之正確性,若資料不全或錯誤,致無法核對、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下一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