羽田機場限定的「FRANCK MULLER 黑豆磅蛋糕」將於GINZA SIX限定發售

女孩的心動發現

Search

tags
Follow Us _
Follow Us _
service4n@niusnews.com
110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189號13樓之3
@2026 niusnews

天天妞一下,天天好心情

天天妞一下,天天好心情
service4n@niusnews.com
110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189號13樓之3
@2026 niusnews

羽田機場限定的「FRANCK MULLER 黑豆磅蛋糕」將於GINZA SIX限定發售

羽田機場限定的「FRANCK MULLER 黑豆磅蛋糕」將於GINZA SIX限定發售 ginza six、在銀座、
share

FRANCK MULLER於羽田機場設置的商店「FRANCK MULLER 365 Port of VANGUARD」販賣的「黑豆磅蛋糕」,將於GINZA SIX的「FRANCK MULLER GENEVE」門市期間限定登場!

 

main-2

 

 

使用發酵奶油及新鮮紅花蛋製作的「黑豆磅蛋糕」,同時還使用了日本引以為傲的丹波種黑豆。用來作為提味而嚴選出的鹽,襯托出黑豆本身微微的甜味,整體韻味十足。

豐富的風味及黑豆高雅的甜味交織出這款極致美味的磅蛋糕。

 

到3月31日(六)前的期間內,商品平時的霧面黑色高雅盒子包裝,將改以呈現出春天意象的奢華包裝登場。

 

快去入手FRANCK MULLER的特別版磅蛋糕吧!

 

 

■Information

 

黑豆磅蛋糕

¥4,500(未稅)

 

FRANCK MULLER PATISSERIE

地址:東京都中央区銀座6-10-1 GINZA SIX 2F

營業時間:10:30~20:30

TEL:03-3569-0663

URL:https://prtimes.jp/main/html/rd/p/000000029.000024828.html

 

相關文章:「FRANCK MULLER × 極上森伊蔵」“燒酒和霧島切子”套組將於GINZA SIX發售

相關文章:辻利的冬季限定商品在銀座GINZA SIX新登場 「善哉」和焙茶的溫暖菜單

share
《鏈鋸人》蕾潔篇快閃店免費入場!蕾潔&淀治花火約會燈箱必拍,超萌波奇塔迴力車太欠收
《鏈鋸人》蕾潔篇快閃店免費入場!蕾潔&淀治花火約會燈箱必拍,超萌波奇塔迴力車太欠收 鏈鋸人、鏈鋸人蕾潔篇、鏈鋸人快閃店、鏈鋸人蕾潔篇快閃店
share
心動瞬間_

衝啊!

引頸期盼的劇場版《鏈鋸人 蕾潔篇》快閃店,終於要來台灣了!本次快閃店將於新光三越台北南西一館9樓玻璃屋登場,不僅重現淀治與蕾潔的經典場景,更推出多款全台首賣的限定周邊。現在就跟著妞編輯一起來看看有哪些必逛亮點吧!

 

目錄

 

重現劇場版經典場面

全台首場劇場版《鏈鋸人 蕾潔篇》快閃店,將《蕾潔篇》的故事完整搬進展場!從淀治與蕾潔初次相遇,到命運交錯的關鍵時刻,每個角落都充滿令人難忘的劇情氛圍。沿著動線一步步走進展區,彷彿重新回到《蕾潔篇》的故事之中,再次感受作品細膩的情感刻畫與劇情張力。

 

 

 

走進淀治與蕾潔的夏日回憶

快閃店也將帶大家重返淀治與蕾潔初次拉近距離的心動時刻,不僅重現兩人的經典互動場景,主要角色們也將一字排開迎接粉絲,讓人瞬間回到作品中的感動時刻。最值得拍照留念的,莫過於充滿浪漫氛圍的「夏日花火約會燈箱區」!透過夜空、煙火與角色視覺設計,完美呈現劇場版裡最令人難忘的經典場面。

 

 

 

全台首發限定周邊

周邊商品當然也是快閃店的一大亮點!本次推出多款全新開發的限定周邊,不論是想收藏紀念,還是入手實用小物,都能一次滿足。從燈箱鑰匙圈盲盒、波奇塔迴力車、涼感抱枕,到造型拖鞋、絨毛玩偶等,每一款都超欠收藏。現場更設有小卡抽卡機,想挑戰集齊所有角色的粉絲,可別忘了試試手氣!

 

 

 

劇場版《鏈鋸人 蕾潔篇》快閃店資訊

劇場版《鏈鋸人 蕾潔篇》快閃店將於2026年8月6日至9月13日在新光三越台北南西一館9樓玻璃屋登場。本次活動為免費入場,快揪好友一起前往朝聖吧!

 

 

 

source:睿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、MAPPA

share
妞活動 _
贊助商廣告
贊助商廣告
latest news _
latest
READ MORE
New Member_
加入會員
歡迎使用fb帳號直接註冊加入會員。提醒您,別忘了驗證您的手機號碼,才擁有妞活動抽獎資格唷!
同意收到妞新聞電子報
已了解並同意 妞新聞會員權益聲明與隱私權條款
妞會員註冊
FACEBOOK快速註冊
粉墨誌女生研究室
Q.
姓名:
Email:
生日:西元
性別:
*請務必確認個人抽獎資料之正確性,若資料不全或錯誤,致無法核對、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下一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