願我們活出自己喜歡的模樣 | 沛芸畫女孩project

女孩的心動發現

Search

tags
Follow Us _
Follow Us _
service4n@niusnews.com
106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11樓
@2025 niusnews

天天妞一下,天天好心情

天天妞一下,天天好心情
service4n@niusnews.com
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43號11樓
@2025 niusnews

願我們活出自己喜歡的模樣 | 沛芸畫女孩project

願我們活出自己喜歡的模樣  | 沛芸畫女孩project 女孩project、PEI、沛芸、插畫、沛芸畫女孩project
share

晚安

願我們都能擁有屬於自己期待的每一天

透過每一次的努力

讓自己活出喜歡的模樣。

 

PEI 沛芸

無印風女孩 ,也有人稱她為「文具女孩」。

|無印風女孩 × 沛芸的文具雜貨店|
一間住在爸爸雜貨店裡面的文具店
一直想擁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文具店,就從這裡開始。

 

開始我的手帳文具小生活 用自己最擅長的方式將生活好好記錄下來。
不斷累積我的文具生活,在爸爸的雜貨店裡開始我的小小文具店,實現我的文具夢。

每個人心中都有屬於自己的理想生活,挑選喜歡文具的過程對我來說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,從這些喜歡的小事組成屬於自己的文具日常。

期許自己可以三百六十五天一日一畫,於是我開始「女孩project 」這個系列。


利用等捷運的時間 、通勤的時間 、用餐前的等候時間等等的瑣碎時間來完成一幅插畫,再搭配一句手寫文字 。
這樣的開始成為我生活裡的習慣,更留意生活周圍的小事,因為它們都是組成想像的來源,成為自己理想生活的樣貌。

 

 

沛芸的文具雜貨店 pei’s zakka store
一間住在爸爸雜貨店裡面的文具店
地址 | 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84巷5之1號1樓
營業時間 | Mon-Sun 7:30-22:30 open 365days 全年無休

第一本出版的書 : 我的無印風文具生活

FB:開始我的手帳文具小生活
IG:z0304261pei

share

《進擊的巨人》突襲台灣燈會!9公尺超大型巨人喚醒恐懼、主題拍照場景&周邊販售店必朝聖

《進擊的巨人》突襲台灣燈會!9公尺超大型巨人喚醒恐懼、主題拍照場景&周邊販售店必朝聖 進擊的巨人、進擊的巨人台灣燈會、進擊的巨人燈會、台灣燈會、超大型巨人、進擊的巨人聯名、進擊的巨人周邊
share
心動瞬間_

敬告尤米爾的子民...

2025台灣燈會於桃園盛大展開,除先前曝光便引發熱議的巨型卡比獸,在台擁有超高人氣的《進擊的巨人》居然也重磅突襲燈會現場!今年,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特別選在「城市聚光燈」展區,打造高達9公尺、寬10公尺的超大型巨人充氣裝置,讓無數粉絲直呼「人類又想起了被巨人支配的恐懼。」

 

 

 

本次台灣燈會延續過往桃園舉辦動漫主題活動的成功經驗,攜手日本超人氣動漫《進擊的巨人》合作。現場不僅展示超大型巨人的充氣裝置,還推出主題拍照場景等內容,期盼進巨迷們能親臨現場見證巨人聳立的磅礡氣勢!

 

 

 

超大型巨人充氣裝置就位於「城市聚光燈」展區內的亞洲矽谷物聯網(IOT)展廳建築上方,整體裝置寬達10公尺,高達9公尺,不但是燈區中最高的展出作品,搭配燈光設計,也能讓大家近距離感受巨人的強大魅力。

 

 

 

此外,在充氣裝置的一旁還有主題拍照場景,能夠與大家心愛的角色人物合照打卡,現場更另有《進擊的巨人》周邊商品販售店,讓粉絲們獻出心臟的同時還要獻出魔法小卡!

 

 

 

2025台灣燈會《進擊的巨人》巨人大型充氣裝置,自即日起展出至2月23日,更多活動資訊歡迎參考台灣燈會官網,以及 Facebook「樂遊桃園」粉絲專頁。

 

 

 

-
活動資訊>>
台灣燈會超大型巨人裝置作品
展出地點:「城市聚光燈」展區亞洲矽谷物聯網(IOT)展廳建築上方
展出日期:114年2月10日(一)至2月23日(日)
展出時間:週一至週四14:00至22:00;週五至週日10:00至22:00

 

 

source:木棉花

 

 

*實際活動和售價以官方公告為主

 

愛玩妞,妳的最佳旅伴。

share
妞活動 _
贊助商廣告
贊助商廣告
latest news _
latest
READ MORE
New Member_
加入會員
歡迎使用fb帳號直接註冊加入會員。提醒您,別忘了驗證您的手機號碼,才擁有妞活動抽獎資格唷!
同意收到妞新聞電子報
已了解並同意 妞新聞會員權益聲明與隱私權條款
妞會員註冊
FACEBOOK快速註冊
粉墨誌女生研究室
Q.
姓名:
Email:
生日:西元
性別:
*請務必確認個人抽獎資料之正確性,若資料不全或錯誤,致無法核對、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下一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