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尚能吃嗎?包你食指大動的食用系飾品

女孩的心動發現

Search

tags
Follow Us _
Follow Us _
service4n@niusnews.com
110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189號13樓之3
@2026 niusnews

天天妞一下,天天好心情

天天妞一下,天天好心情
service4n@niusnews.com
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43號11樓
@2026 niusnews

時尚能吃嗎?包你食指大動的食用系飾品

時尚能吃嗎?包你食指大動的食用系飾品 飾品、食物、惡搞、KUSO
share

 

時尚是什麼,能吃嗎?(挖鼻)

 

 

source: Would You Like Some Fries With that Hair? Fake Food Accessories On Sale Now - RocketNews24

儘管不是每個人都把時尚當飯吃,美麗的模特兒穿上美麗的衣物(或是不穿)總是令人賞心悅目。日本食物樣品製作公司Fake Food Hatanaka便充分發揮專長一腳跨入時尚領域,把以假亂真無比誘人的食物模型變成時尚配件。人客別害羞,請快快入座,看看你想點哪一道?

 

 

光看菜單有點無聊?今天特別延請到假人模特兒界的艾瑪史東來為大家示範!

 

 

炸得金黃酥脆的薯條沾上番茄醬,有多少男孩能夠抗拒?戴上魅力值立刻飆高二十個百分點!

 

 

粉嫩的培根蝴蝶結在髮稍停留,是不是很少女呢?

 

 

長版培根蝴蝶結,加碼附上一整條培根,油花與肉紋更加分明,彷彿剛從早餐店鐵板上拿出來的呢。(由於艾瑪史東的出場費用較高,在此先行告退趕場去。)

 

 

煎得鬆軟的鬆餅熱呼呼上桌,淋上楓糖漿與香濃奶油,一份完美的早餐!

 

 

外層酥脆、內層多汁的德國香腸在脖子上圍圈圈。

 

 

荷包蛋髮圈,你喜歡太陽蛋還是全熟呢?

 

 

香腸耳環,戴上它油油亮亮閃閃動人。

 

 

義大利麵髮夾,香濃白醬包裹著彈牙的麵條。

 

 

相當豐盛的食用系飾品上菜完畢,哪一道是你的菜呢?官網中還有數不清的好菜,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逛逛唷。

 

 

source: Fake Food Hatanaka

share
TWICE SANA&佐藤健夢幻聯動!出道11年首當電影女主,日韓合製愛情片確定開拍
TWICE SANA&佐藤健夢幻聯動!出道11年首當電影女主,日韓合製愛情片確定開拍 TWICE、SANA、佐藤健、TWICESANA、SANA佐藤健、佐藤健MISAMO、MISAMO
share
心動瞬間_

尖叫!

日韓夢幻 CP 再+1!TWICE 日籍成員 SANA 宣布即將以演員身份正式出道,首部主演作品不僅是由日韓共同製作的愛情電影,更將攜手日本男神佐藤健共演。消息曝光後立刻引爆社群熱議,也讓粉絲們對 SANA 的演技初挑戰充滿期待!

 

目錄

 

SANA 出道 11 年首度挑戰大銀幕

source:m.by__sana@IG

source:m.by__sana@IG

根據韓媒《OSEN》報導,SANA 近日收到電影《貓》(暫定名)的主演邀約,這不僅是她出道11年來首度跨足大銀幕,更將直接擔綱女主角,迎來演藝生涯的重要里程碑。

 

 

 

據悉,本片為日韓共同製作企劃,將由曾執導《秘密花園》、《主君的太陽》等人氣韓劇的權赫燦擔任導演,並由韓國的 COX、NPIO 與日本的 JACON 共同負責,電影預計於今年下半年在日本正式開拍,而拍攝現場則將交給韓國團隊主導。

 

 

 

攜手日本男神佐藤健共演愛情電影

source:jypetwice_japan@IG

source:takeruxxsato@IG

本次電影的男主角將由日本實力派男神佐藤健擔任,憑藉自製自演的 Netflix 日劇《玻璃之心》再掀話題的他,先前才客串 TWICE 日本分隊 MISAMO 新專輯《PLAY》的宣傳影片,如今又將與 SANA 合體演出電情愛情,實在是讓粉絲們感到又驚又喜。

 

 

 

除了 SANA 的大銀幕出道作備受矚目之外,這次與佐藤健的夢幻共演也引發日韓網友的熱烈討論。究竟這對高顏值組合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,就讓我們一起拭目以待!

share
妞活動 _
贊助商廣告
贊助商廣告
latest news _
latest
READ MORE
New Member_
加入會員
歡迎使用fb帳號直接註冊加入會員。提醒您,別忘了驗證您的手機號碼,才擁有妞活動抽獎資格唷!
同意收到妞新聞電子報
已了解並同意 妞新聞會員權益聲明與隱私權條款
妞會員註冊
FACEBOOK快速註冊
粉墨誌女生研究室
Q.
姓名:
Email:
生日:西元
性別:
*請務必確認個人抽獎資料之正確性,若資料不全或錯誤,致無法核對、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下一題